在国际货物交易中,有的进口商受利益驱动,底价倾销产品,严重干扰进口国的市场。如果在进口产品的倾销中有利益损失的,损失较大的,那样可以就此提起反倾销诉讼。由于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可能损害不止一家国内企业的利益,所以受有利益损失的企业就不了解哪个可以提诉讼。
事实上,不同于其他诉讼,反倾销诉讼的提起主体具备特殊性。反倾销诉讼并非任何一个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都可以向国家的反倾销主管机构提起的。只有遭受倾销的行业或某国反倾销的主管机构才有资格提起反倾销诉讼。比如,美国,只有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和遭受倾销的相同种类商品的生产厂家或批发商、工会或行业协会才能提起反倾销诉讼。
另外,在确定了诉讼主体之后,要按下面的步骤走反倾销调查的程序:
1、提出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调查可以由一个受倾销影响的国内产业或受倾销影响的国内产业代表,向有关当局以书面申请提起反倾销调查,也可以由有关当局决定进行反倾销调查。
2、得到初步裁决
在《反倾销守则》规定中,各缔约国有关当局需要按守则规定的程序飞速展开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作出初步的裁定。
3、要有价格保证
反倾销调查开始后,主管当局在收到出口商修改其产品价格或停止向该区域以倾销价格出口其产品的自动保证后,假如觉得倾销的损害结果因此将可以消除,那就能暂停或终止调查。但如果主管当局如觉得其价格保证是不现实的,也可拒绝其价格保证。
4、采取临时手段
临时手段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另一种是担保(保证金或现金存款)。
5、征收反倾销税
按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的税额是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即倾销幅度,不可超越但可少于该倾销幅度征收。
最后,在反倾销诉讼中,由于涉及的主体较为特殊,受有利益损失的主体如果不确定他们是不是对你导致损害的,那样建议最好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